1、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是合法的,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2、签订婚前协议时,双方必须是出于自愿订立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
3、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4、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
满足以上条件的婚前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签订婚内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婚内协议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1)协议双方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
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于此协议;
(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
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二、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婚前协议签订时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该协议无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婚前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该协议无效;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